第十届国际武道联盟旅游文化节暨首届菲律宾国际武术节暨首届中菲文化教育艺术节总活动规程

一、举办单位

1.支持单位

菲律宾国家中央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菲律宾驻中国上海领事馆,菲律宾桑巴雷斯省政府

2.主办单位

菲律宾国家高教委、国家文化部、国家旅游局、菲律宾驻上海领事馆、国际武道联盟总部

3.承办单位

菲律宾国立雷蒙马赛科技大学、菲律宾威斯里安学院

4.协办单位

菲律宾武术协会、世界文化科学研究院、贵州大椿堂酒业有限公司、四川苌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6日

2.地点:菲律宾国立雷蒙马赛科技大学

三、活动内容

1.第十届国际武道联盟旅游文化节

2.首届菲律宾国际武术节

3.首届中菲文化教育艺术节

4.国际武道联盟总部第二轮岗聘证书颁发

四、开幕式表演

(一)开幕式会议部分

1.菲律宾国立雷蒙马赛科技大学校长、菲律宾威斯里安学院国际学院院长韩云捷主持开幕式,宣读菲律宾总统府副总统贺信。

2.菲律宾桑巴雷斯省政府省长致欢迎词

3.国际武道联盟总部主席梁守渝致开幕词

4.菲律宾驻华大使馆旅游局局长尼尔讲话

5.菲律宾国家文化部、旅游局领导讲话

6.菲律宾国家高教委主任宣布开幕

(二)首届中菲文化教育艺术节表演

中菲文化、教育、艺术家展示,及菲律宾国家文化教育艺术等特色节目表演

五、首届菲律宾国际武术节

(一)十项比赛

传统武术拳械、现代武术拳械、太极拳械推手、武术特技、健身功法、跆拳道、散手道、散打、中国式摔跤、集体拳械

(二)名次录取

1.非对抗项目各年龄组,男、女个人单项名次录取比例,分别按照实际参赛人数30%比例录取一等奖,颁发证书和金牌;按30%比例录取二等奖,颁发证书和银牌;按40%比例录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铜牌。

2.集体项目,分内家拳械、外家拳械、其它拳械三大类,按照实际参赛队30%比例录取一等奖,每队颁发证书,每人颁发证书和金牌;按30%比例录取二等奖,每队颁发证书,每人颁发证书和银牌;按40%比例录取三等奖,每队颁发证书,每人颁发证书和铜牌。

3.对抗项目每一级别录取前6名。少于6人(含6人)递减一名录取,第一名颁发金牌和证书;第二名颁发银牌和证书;第三名颁发铜牌和证书;第四、五、六名颁发名次证书。

4.单项团体分为现代武术、传统武术、太极拳、散打、跆拳道、武术特技、健身功法、散手道、中国式摔跤,各录取前3名,颁发证书。

5.总团体名次按代表队实际参赛人数计算,人数多者列前,分别录取前6名,颁发证书。

6.六十岁(含六十岁)以上参赛者,单独分组比赛,颁发金牌和证书。

(三)有关规定

1.各代表队允许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医1人,参赛人数不限。

2.组委会根据代表队实际报项情况,有权增减或合并组别。

3.本次活动采用国家规定的有关竞赛项目规则。

4.本次活动比赛服装、器材、护齿、护裆等所需用品,请运动员自备。

5.本次活动设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若评选出现不公平或误判、错判时,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金1000美元。

6.每场比赛结束后,请运动员到指定颁奖台,由领导和嘉宾现场颁发证书和奖牌;集体项目奖、武术道德风尚奖、单项团体和总团体奖,在闭幕式上颁发。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各代表队登陆http://www.iwdahq.org   第十届国际武道联盟旅游文化节栏目下载,填写报名表,领队或教练签字,并将电子版发送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截止2015年 7月1日前。

2.所需费用必须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据上签署代表队名称和领队姓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确认。费用不到账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秩序册。

3.报名时须交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护照原件,标明身高和体重,统一发放出国服装。

4.报名后,不受理改项、补项等,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境,造成经济损失自负。

5.每支代表队超过6人(含6人)可报一名随队裁判。

六、首届中菲文化教育艺术节

(一)报名条件

1.有关文化、教育和艺术领域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以单位名誉报名。

2.公办大学、私立院校、教育机构、留学服务机构、文化艺术团体,以单位名誉报名。

3.国际武道联盟所属二、三级单位会员,以单位名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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