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龙云(上海)

    蔡龙云,生于1928年11月,山东济宁人,中共党员。1960调入上海体育学院,先后任武术教研室主任、体育系副主任,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武术协会副主席,中国武术学会副主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86年晋升教授。国际级裁判。

   1943年在上海举行的中国武术与西洋拳击对抗赛中,连连击倒俄国拳师马索洛夫,雪洗了“东亚病夫”之耻,被世人誉为“神拳大龙”。1946年又与美国重量级拳击冠军鲁塞尔比武,未满4个回合即将对方打翻在地站不起来,又一次为我中华民族扬眉吐气。1953年在天津举行的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上,表演的华拳、峨嵋刀获优秀奖;后选入国家武术队兼政治辅导员。1956年起,在全国武术竞赛和国际武术竞赛中,多次担任裁判长、总裁判长。1984年在全国武术挖掘整理过程中,以优异成绩被国家体委评为“先进个人”。1998年获中国武术九段。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体育优秀裁判员、新中国体育开拓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长期从事武术教学、训练。研究方向是武术的传统理论和技术方法。

   主要出版著作:主编《长拳运动》、《武术基本动作应用术语》参编1961年、1978年、1983年全国体育院校通用教材《武术》3部。主编了中国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专著有《武术运动基本训练》、《华拳》、《剑术》、《少林寺拳棒阐宗》等13部。论文“关于武术教法中的几个问题”在1964年全国体育科学报告会上报告,并编入论文选集。此外在报刊发表文章75篇。2006年被评为“世界十大武术名家”;2007年被评为“世界武林百杰”。

   曾多次去英国、意大利、瑞典、日本、俄罗斯、美国、印尼等国访问或讲学。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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