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授予办法

世界文化科学研究院士,是我院在科学技术方面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具有学术的崇高性和权威性。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现将授予院士的暂行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持有国家专利局、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者。

2.高等院校的院长、校长或博士后。

3.获得5年以上正高级职称者。

4.获得5年以上学历博士或荣誉博士者。

5.全国知名的企业家,在某一科学领域上有突出贡献者。

二.授予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授予院士称号申请表》,并附个人简历,各种证书复印件和科研成果目录,著作或音像成果附样品。

2.至少有两位以上教授作为推荐人,填写《授予院士称号推荐表》。

3.上述材料备齐后交我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然后报院长审批。

4.每年举行一次授证仪式,向受证人颁发由院长签名的院士证书和勋章,签署合作项目书。

三.授证管理

1.院士证书授予后,要加强与院士的联系,保持经常的学术交流和往来,建立新的合作项目。

2.院士签署合作项目书,内容包括:讲学内容、时间、科研项目、预期效果等。

3、院士要积极参加我院举办的各项国际交流活动等。

4.院士享有对我院咨询、评议和促进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等权利和义务。

5.院士必须参加我院一年一次的院士会议。

6.我院集中宣传报道和表彰院士,做出的杰出贡献和学术成果。

四.联系方法

1.国内:236029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大学体育学院杨维(收);手机:13955889042E-mail:wcsa_xin@126.com

2.国外编委会:IWSDAssociation 10480 Westminster Hwy Richmond B•C V6X 1B2 Canada Shouyu LiangE-mail:wcsa_xin@126.com

世界文化科学研究院

200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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