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科学研究院,为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科研队伍,引导他们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任务。现将授予副教授的暂行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获得学历硕士学位者。
2.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者。
3.在学术或专业上有突出成就或贡献者。
4.对国际间文化或学术交流有突出贡献者。
5.对我院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二、授予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授予副教授称号申请表》,并附个人简历,各种证书复印件和科研成果目录,著作或音像成果附样品。
2.至少有两位以上教授作为推荐人,填写《授予副教授称号推荐表》。
3.上述材料备齐后交我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然后报院长审批。
4.每年举行一次授证仪式,向受证人颁发由院长签名的副教授证书和勋章,签署合作项目书。
三、授证管理
1.副教授证书授予后,要加强与副教授的联系,保持经常的学术交流和往来,建立新的合作项目。
2.副教授签署合作项目书,内容包括:讲学内容、时间、科研项目、预期效果等。
3.副教授要积极参加我院举办的各项国际交流活动等。
4.副教授必须参加我院一年一次的副教授会议。
5.我院集中宣传报道和表彰副教授,做出的杰出贡献和学术成果。
四.联系方法
1.国内:236029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大学体育学院杨维(收);手机:13955889042E-mail:wcsa_xin@126.com
2.国外编委会:IWSDAssociation 10480 Westminster Hwy Richmond B•C V6X 1B2 Canada Shouyu LiangE-mail:wcsa_xin@126.com
世界文化科学研究院
2008年10月1日